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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四章 签字吧! (第2/5页)
来说意义不大。 看似金佰莱转让,任婵只给小晴、玲玲等人三十万,自己却留了上千万。 但毕竟,金佰莱是任婵的,她在金佰莱待了十年,而小晴玲玲她们,才来了几年? 况且作为金佰莱的管理者、负责人,任婵所承受的风险,也不是小晴、玲玲她们所能比的。小晴玲玲等人,都在她的庇护之下讨生活。 现在金佰莱转让,任婵拿最多的钱,当然也合情合理。 挂断电话,路小川直接变幻身份。 前往金佰莱。 片刻之后,他到达。 “朴先生,您来了!” 先见到了小晴、玲玲她们。 小晴玲玲现在,并没有穿工装。 而是换上了平常穿的普通衣服。 显然,她们也得到了任婵的通知,今天开始,金佰莱就要转让。 她们也不打算在这儿做了。 拿到遣散费,立刻就走。 “小晴,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 路小川问。 “没什么打算。” “我想先回老家一趟。” “我有个弟弟,今年十八,早就不上学了。” “现在在村里,也有人给他说对象了。” “趁着最近房价比较稳定,我想拿十万给他,加上家里这些年攒的钱,给他在县城买个房子。” “之后……” “我就带着剩下钱离开家!” “盘个店,做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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