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好滋味 (第2/2页)
除非对方罹患斯德哥尔摩,不然不可能成功的。” 仲江不说话了,她确实没办法为自己辩解,辩解自己在没有得到手之前,还是会装得温柔体贴一些的——说出来更可恶了。 但她就是这样的性格,喜欢“过”就一定要拿到手,即便经年累月里最初的那份悸动不复存在,她还是会怀揣着执念把东西弄到手。 可贺觉珩是人并非物品,他不是一幅可以被钉在墙上不会动的画,也不是一把能束之高阁的古董西洋扇,他是一个有自由意志、有喜怒哀乐的人。 于是在最初刚得到手的欢喜与满足过后,仲江就习惯性地态度恶劣轻慢了起来。 她不是不喜欢他了,也不是觉得他不再重要,仲江想,她应当只是觉得这个人是她的,所以他的一切念想和行为都应当以她为准,便理所当然地忽视掉贺觉珩的情绪和想法。 她本来就是庸俗浅薄的人,没有多高尚的品质,喜欢贺觉珩也喜欢得浅薄,并没有多在乎他究竟在想些什么。 不过由于仲江喜欢在暗地里视jianian贺觉珩的毛病,她倒也能说出些别的贺觉珩值得自己喜欢的地方,例如聪明,成绩好,学什么都很快,情绪稳定,比同龄人稳重太多,能力也很不错,学生会各种活动项目都办得井井有条,还有人品也没得挑剔,跟她的审美喜好也相似,同样对当代艺术不怎么来电。 然而这些和其他人喜欢贺觉珩的理由没有任何差别,所有人都喜欢他的礼貌得体,不眼高于顶,平等待人。 他是个值得让人在多年之后、半是感慨半是戏谑地说一句“这是我高中时期白月光”的人。 仲江在此之前也是这么想的,她想贺觉珩确实是个不错的人,配得上被她喜欢。 可现在那份喜欢变得不太一样了,仲江说不清它是变得浓稠还是变多了。 贺觉珩说他不是因为旁人喜欢他就会去喜欢那个人的人,仲江却正好和他相反,在发觉贺觉珩开始喜欢上她后,她就难以自抑地更加在意他,喜欢到会愿意为他改变自己。 这种事在仲江生命的前十八年从未发生过,她从不在意别人乐不乐意,天大地大她自己的心情最重要,所以从小到大交的朋友里,几乎没有性格和她一样任性尖锐的,全是张乔麟南妤这种能包容她坏脾气的人。 ——萧明期是个例外,她性格也很自我,但她这个人有个罕见的优点,不双标,宽于待己的同时宽于待人,能容忍仲江偶尔的乖张任性。 所以这还是仲江第一次,想要为一个人改掉她的喜好。 不过也没办法,谁让他抱着她撒娇求她对他好一点。仲江沉痛地意识到她确实有做昏君的潜质,轻而易举就被贺觉珩迷晕了理智。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