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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你不许咬我。”    他又点点头,手脚并用凑来,结果太近,被我条件反射地一脚踢开,他抱着腿呜咽,我恶人先告状:“谁叫你靠那么近,活该!”    我见他不像他们说得如此难以沟通,胆子逐渐大起来,掰过他俊俏的小脸,恶狠狠道:“以后我就是你主人,叫你咬谁就咬谁,听见没?”    那张小脸蛋上仅存的那点rou被我挤在一堆,胖嘟嘟的唇撅起,他眨眨眼,仿佛在说“知道了”。    孺子可教也,比家里那只小狗听话多了,此刻我真想仰天大笑。    我仰靠在车座,拍拍大腿,他极其自然地把头伸来,我双臂环绕他的头颅,去解后头的锁,就听见鼻子抽动的声音——他在嗅我的味道。    锁骨很痒,但是这是认主的第一步,我忍下了。    “咔哒”一声,锁开了,紧接着,脖子和手脚上的,都被我一一解开,他自由了,可当他佝偻着从车里钻出来,仍乖乖站在我身后。    一个人全然臣服于我,我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。    我故意带着他在院子里转,就是要给顾珩看看,什么叫合格的小狗,既然他不肯听话,那我就再养一只。    我不知羞,雄赳赳气昂昂的,但我如此便罢了,少年竟也昂首挺胸,不知在得意个什么劲儿,随即就被我瞪蔫儿了。    然而转了好久,没给顾珩看到,反而被老管家传唤去书房。    糟了,忘了父亲这茬。    我吩咐仆人把他带下去洗洗,至少待会儿给父亲一个好印象,结果他见我离开,立刻跟上来,我训狗似的止住他:“停。”    我几乎看见一根尾巴在他屁股后头摇,他昂头用亮晶晶的眸看我,我一心想着如何蒙混过关,无心安慰他,敷衍告诫他听话后便奔赴刑场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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