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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征服(01)  (第2/13页)
    ,自带仙风一样,反正那时候就是被她迷住了,傻傻地喜欢了六年,为她做过很    多傻事。    那时候我也年轻,可以说我最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的爱,全都贡献    给了她。    和这个女人相恋了六年,也许不能叫相恋,应该叫做备胎做了六年,分分合    合好几次,最终还是败下阵来。    3年春,在北京工作的我毅然辞职,回到在家乡某银行上班的王露雯身旁。    她有一套房子在那个城市步行街,是我们老家市里最繁华的黄金地段,而她    工作的地方就在两条街开外,每天都能走着上班。    这就是钱的好处,不用去租房,不用像别人一样挤车上下班。    我回家乡就直接住她那里了,因为我无处可去啊,我家离她那几十公里,一    分钟都不想跟她分离。    我每天起床给她买早餐,中午晚上给她做饭,就像被她包养了一样,当起了    家庭主夫。    我没有花她一分钱,她喜欢的东西我买来送给她,出去玩啊逛街吃饭,都是    我掏钱,尽管的我当时的资产只有区区几万块,比起她的资产,那是九牛一毛。    但是我这人从小爱面子,男人爱女人,哪能让女人掏钱呢,更不能在为她花    钱上显得小气。    这种思想贯穿了我今后的所有女人,所有女人都说我好,我现在心想,与其    说我好,不如说我傻吧。    当然也睡在一张床上。    那是我们六年次睡在一起,我抱着她睡,她枕在我手臂上。    她睡觉时候安安静静的,那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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